江门市顺高电镀有限公司技改扩项目


发布时间:

2026-06-05
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规定,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,应当通过网络平台,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,为此,现特向社会公布《江门市顺高电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》及《江门市顺高电镀有限公司技改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》
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生态环境部令第4的规定,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,应当通过网络平台,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,为此,现特向社会公布《江门市顺高电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》及《江门市顺高电镀有限公司技改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》,通过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TxbPgpg8TGBCp4Pl_OQUGg,提取码:94yS查看。

 

建设单位江门市顺高电镀有限公司

公示时间20266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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